经查,申万宏源证券与蚂蚁财富(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线上投资顾问业务时,未独立开展适当性管理,未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未获取客户的住址、职业、财务状况、投资经验、诚信记录等信息,相关信息系统运行不处于公司自身控制范围,未能本地保存客户信息、适当性管理以及相关服务记录等资料。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经证监会令第177号修正)第三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第六条第一项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2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经证监会令第177号修正)第三十七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2号)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因此,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该司采取如下监督管理措施:责令该司自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