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案原因来看,太安堂因未在指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报被调查,ST星源和岩石股份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调查。江海证券则因为在担任欧比特财务顾问时涉嫌未勤勉尽责被调查。
中证君了解到,太安堂原定的2021年年报披露日期为今年4月27日,但直到6月16日,公司才披露年度报告。
对于近年来业绩首度出现亏损的原因,公司表示主要为商誉减值和为剥离重资产产生的亏损。根据太安堂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司在2011年收购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兴集团”)和2014年收购康爱多分别形成商誉1.30亿元、3.15亿元。因宏兴集团和康爱多经营性业绩大幅下滑,公司分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0亿元和3.15亿元,导致公司2021年归母净利润减少4.45亿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审计机构对太安堂2021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机构称,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的内容主要涉及存货项目和预付款项与其他应收款项目。截至2021年末,太安堂存货余额为29.5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38.78%,其中包括康爱多的库存商品4.91亿元。在预付款项中,公司存在1-2年的长期预付款0.95亿元;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包括与预付设备款退回相关的应收款项1.58亿元及处置广东太安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相关的应收款项0.62亿元。对于上述项目,审计机构称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ST星源公告,公司于6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前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月17日,深交所曾对ST星源发出关注函。关注函称,ST星源称与各民间借贷出借人、被担保债务原其他担保人等就公司担保义务的免责事项达成《免责协议书》。但深交所随后收到出借人之一“此安贸易公司”投诉称,ST星源前期提供的《免责协议书》中,此安贸易的公司盖章为虚假盖章。深交所请ST星源说明《免责协议书》中此安贸易盖章是否真实,相关免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民间借贷诉讼的进展及ST星源需要承担的责任等问题。
此外,在ST星源2021年年度报告中,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除ST星源外,岩石股份也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7月1日晚间,岩石股份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除上述3家上市公司外,哈投股份旗下的江海证券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哈投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江海证券在担任欧比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财务顾问时涉嫌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江海证券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