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锋锂业公告,因在A股二级市场涉嫌内幕交易,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据报道,赣锋锂业内幕交易的对象为江特电机,相关并购合作事项有江特电机公告为证。除了江特电机以外,赣锋锂业还持有另一家A股上市公司腾远钴业的股份,并曾经名列原新三板挂牌公司长城华冠的前十大股东。
该公告显示,“因涉嫌A股某上市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内幕交易”,赣锋锂业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收到《立案告知书》的时间却在7月1日。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022年7月3日晚,赣锋锂业现任董事长李良彬在接受采访时称,公司遭证监会立案调查,主要源于赣锋锂业在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江特电机;证券代码:002176.SZ)洽谈并购事项期间,购买了江特电机的股票。赣锋锂业与江特电机双方开始商谈并购事宜的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公司于6月23日购买了江特电机股票。7月份,两家上市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发布公告,从而被监管层认为上述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江特电机曾披星戴帽,与赣锋锂业合作后股价异动
截至2022年7月1日收盘,主营锂云母采选、碳酸锂加工和特种电机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江特电机股价收于27.05元/股。但是两年前的2020年6月23日,该上市公司却是另一幅光景。
据2021年4月13日,江特电机发布的《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显示,由于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内,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都为负值,按《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从2020年4月30日起该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披星戴帽”,成为“*ST江特”。
经营业绩不佳,拖累股价低迷。赣锋锂业董事长宣称入股江特电机的2020年6月23日,江特电机股票收盘价仅为1.62元/股。此后至今,该上市公司股价已经累计上涨了15.70倍!
即使在当时,江特电机的股价也已出现异动。2020年6月5日,江特电机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该公告显示,截至6月4日,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退市风险警示股涨停板为5%)。公司称未发现前期披露信息需要更正;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未买卖公司股票。那么又是什么资金买入导致了股价连续显著上涨呢?
至于李良彬称赣锋锂业与江特电机合作协议签署于2020年7月,与两家上市公司公告中披露的时间节点并不一致。
2020年8月13日,江特电机披露《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市场的停牌公告》。该公告显示,江特电机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这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
2020年8月20日,江特电机发布的《关于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复牌的公告》显示,该上市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特定对象为赣锋锂业,由于双方未能就避免同业竞争的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江特电机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那么取代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合作事项又是什么呢?
2020年8月20日,江特电机又披露了《关于签订锂盐生产线合作协议的公告》。该公告显示,8月19日,江特电机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江特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锂新能)与赣锋锂业签订《锂盐生产线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公司计划将银锂新能拥有的锂盐生产线交付于赣锋锂业自主进行生产、经营与管理,并享有全部经营收益与损失。双方合作时间从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共计30个月,期间赣锋锂业将合计向江特电机支付合作管理费1.92亿元。同一天,赣锋锂业也披露了内容相同的《关于与江特电机签订锂盐生产线合作协议的公告》
但上述合作实际开展仅一个月,就遭遇终止。2020年8月30日,江特电机披露了《关于签订终止锂盐生产线合作协议的公告》。该公告显示,10月28日,江特电机及相关子公司与赣锋锂业签订了《合作终止协议》,在双方签订上述合作协议之后,赣锋锂业对银锂新能的生产线进行调研,并提出技改方案,由于双方未能就技改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双方共同决定放弃本次合作,并终止履行合作协议。
2022年3月17日,赣锋锂业披露《关于参股公司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告》。
该公告发布当天,赣锋锂业参股公司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腾远钴业;证券代码:301219.SZ)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发行价格为173.98元/股。
据该发行情况报告书显示,截至发行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7日),赣锋锂业持有长城华冠2457.30万股股份,占该挂牌公司总股本之比为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