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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3-10-20 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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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袁学礼先生的《辞职报告》,袁学礼先生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担任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相关职务,袁学礼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自 2021 年 9 月 3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 日止)。

2、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袁学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其离职后仍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相关监管规定。

3、公司及董事会对袁学礼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及取得的业绩成果表示衷心的感谢!

1、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张建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现任副总经理陈树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陈树军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陈树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和第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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