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的基础金融设施,拒收现金不仅是歧视行为,更是违法行为,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消息,第二季度依法对20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超市等。
在这里,要告诉大家,拒收现金这样的行为属违法行为《人民币管理条例》的法条包括: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