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与期待,,北京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打击整治工作。近日,北京公安机关对前期掌握的30余条网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线索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刑事拘留涉嫌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138名,有力震慑了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了网络环境。
据悉,北京公安机关深入研判全市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新形势、新变化,针对此类犯罪高发势头,按照“打源头、打链条、打规模”的思路,由网安总队牵头,组织法制总队、刑侦总队以及相关分局成立专案工作组。专案组立足已有线索,紧盯犯罪上下线,深挖信息泄露源头,全方位开展侦查打击,成功锁定分布在北京市东城、西城、朝阳等10个区的30余条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线索。经过专案组周密部署,各属地分局于5月7日至8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清查涉案公司17家,查获各类泄露公民个人信息1000万余条。
5月,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在工作中获得线索,某投资理财公司利用批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开展贷款推销业务。经过缜密侦查,公安机关发现涉案公司负责人张某等通过网上购买、与同行业交换等方式,获取大量有投资意向的客户信息,组织员工打电话推销。
5月8日,朝阳分局警务支援大队、刑侦支队及属地派出所,前往嫌疑公司开展工作,现场抓获12人,缴获电脑15台、手机16部,并查获电子、纸质版公民个人信息30万余条。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等12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朝阳分局刑事拘留。
同时,朝阳分局警务支援大队根据北京市公安局通报的线索发现,朝阳区某不动产中介公司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随后,警务支援大队民警会同东坝派出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当场起获存储有公民信息的手机40部、电脑30台。公安机关经对该公司负责人潘某调查发现,其主要通过一名为“物业郭某”的微信好友购买小区业主信息。经核实,嫌疑人“物业郭某”是周边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经手小区业主相关信息。5月9日,民警前往郭某暂住处将其抓获。经讯问,郭某对其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潘某、郭某等12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朝阳分局刑事拘留。
既打买家也打卖家
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民警在工作中侦查发现,有人在互联网上贩卖餐饮、教育培训等各行业客户信息。网安总队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会同昌平分局,在昌平区某大厦内现场抓获王某等嫌疑人7名。据了解,该公司通过架设网站、APP等方式抓取大量包括客户姓名、电话、行业类别等内容信息,然后组织公司员工以每条几元至几十元不等的价格对外出售,共获利数十万元。
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进一步梳理该犯罪团伙上下家关系,发现位于密云一家无商业执照的营销公司从该公司购买了大量信息。当天,网安总队会同密云分局在密云某小区内将李某等6人抓获。经讯问,上述6人对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涉案的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在此次收网行动中,朝阳分局警务支援大队会同刑侦支队、南磨房派出所,在某投资咨询公司调查李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线索时发现,该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贵金属投资诈骗。
公安机关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所有员工使用多个女性头像的微信账号向受害人推荐虚拟黄金期货产品,受害人在其开发的虚拟期货市场系统进行买卖,所投资金流经多个账户后最终转入该公司账户内,故该公司涉嫌虚构事实交易诈骗犯罪。经讯问,该公司负责人张某等17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均被朝阳分局刑事拘留。
一是公民在购买房屋、投资理财、登记快递等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二是房产中介、物业管理、投资咨询等行业内部人员,要注意保护其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如果在履职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将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的,需从重处罚。
三是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业公司,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员工管理,防止内部人员泄露客户信息等情况发生,同时要注重信息系统等级保护,防止黑客窃取系统内存储的客户信息。如果企业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也要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