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从12月1日起,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符合条件者到中心办理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手续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借款人还款期限内,每年一次在对应月份直接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借款人的贷款账户内冲抵住房贷款本金余额,用于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
今年以来,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继续抓好扩面工作,及时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出台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试行办法等举措,在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70.05亿元
截至10月底,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突破70亿元大关,达到70.05亿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历年累计达到34.83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向68217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50.94亿元。1-10月,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举行住房公积金宣传月、企业政策宣传会、发放催建催缴通知书等形式,完成省住建厅下达全年住房公积金扩面目标数的103.3%。全市实缴职工人数达到142999人,比上年末增长12.45%,新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达到15835人。
调整公积金缴存上下限 出台商转公试行办法
从7月1日起,龙岩调整2011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今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仍按单位和职工各12%。,即12848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084元,比去年提高320元。市本级、新罗区、漳平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36元,比去年提高24元;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月缴存额下限为120元,比去年提高8元。
另外,为帮助已办理商业性贷款且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减轻职工的贷款利息负担,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龙岩市从2011年8月31日起开始执行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试行办法。
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有新突破
为扩大龙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有条件的非公企业中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宣传和协调,我市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方面有了新突破。8月中旬,我市非公企业龙头,世界机械工业50强企业中国龙工集团为1700余名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工作三年以上员工等相对稳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得到企业职工的热烈欢迎。
为帮助企业和职工认识和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深入重点骨干企业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召开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参与的座谈会,对住房公积金的概念、缴存者权利和义务、贷款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在具体工作中,选择能源、建筑、机械等行业中的骨干企业,作为重点发展对象,增强示范和带动效应。在实际操作中,允许企业按照自身能力确定缴存比例和缴存范围,可先按低标准缴交,再逐步提高到规定的缴存比例;可先部分人员缴存,再逐步实现全员缴交。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新开户单位276家7835人,其中非公企业开户240家7267人。